全校各课题组负责人所引进的种源小鼠必须经过胚胎移植的生物净化,且经过病原微生物两次检测合格后才能转移到相应等级的屏障环境保种、繁殖、实验,为此特制定实验动物中心《新进种源小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0日起生效,原《新进种源小鼠管理办法》((2021)厦大实动4号)修订为本实施细则。细则中未提及的事项与实验动物中心协商解决。本细则各项条款解释权归实验动物中心所有。 https://lac.xmu.edu.cn/__local/F/C9/4A/A8B08DD20677B7B83890388ECBB_DBF9FA73_30B77.png